▲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強制要求管線單位以低強度混凝土回填管溝。(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近日連續豪大雨,致使台南市3處道路路基流失,造成路面塌陷及部分道路被雨侵襲產生坑洞,其中3處道路路面下陷,東區林森路大同地下道機車道、長榮路二段及安平區建平路已於上週搶修完成並已開放通車!
工務局表示,會造成路面下陷的原因,是因為台南縣市合併前,道路挖掘後管溝回填材料法令沒有強制要求,因此大部分是採用原土回填方式,但卻常因夯實不確實而造成路面下陷,此次發生塌陷區域,多為20年以上老舊管線釀禍。
台南縣市合併後,市府要求管溝回填材料改變,採用低強度混凝土(簡稱CLSM)後,經統計縣市合併後至今約有7萬件的道路挖掘案,所有路段皆未出現路面下陷問題,工務局後續也會持續嚴格要求。至於路面產生坑洞原因大部分是因路面老舊,表面產生裂縫,連日豪雨入滲,使得表層的瀝青混凝土與底下的基礎分離造成坑洞,工務局已派員傾全力進行補洞搶修中,經統計至今已完成超過100處的坑洞修補。
台南市每年管線單位申請道路挖掘案件近萬件,為避免道路挖掘後管溝回填品質不佳,自縣市合併後已重新修正「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並嚴格要求管溝回填材料應使用CLSM,而不能用原土回填,並於102年開始,創全國之先成立「道路挖掘三級品管機制」,除要求各管線單位自主品管外,工務局及區公所並採取專人逐案接管驗收,並在接管現場要求各管線單位提供「道路挖掘修復驗收紀錄表」。
更為杜絕關說、品質不良的弊端,還結合檢調政風成立「道路挖掘抽驗小組」,並同時啟動「遠端監挖管理機制」,要求管線單位在施工期間,需利用「台南市道路挖掘行動查報」手機APP回傳各階段施工照片,包含管溝回填材料CLSM的現場施工照片,嚴格要求管溝回填品質及路面鋪設標準「只能有色差、不能有高低差」,以確保路面修復品質。
工務局成立的「道路挖掘抽驗小組」,不定期對全市申請道路挖掘的工程抽驗回填道路的品質,一旦發現未符合「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中對道路平整度、舊車道刨鋪寬度、AC回填厚度及回填材料等目關規定,每1條都可開罰3萬至9萬元,統計至107年已抽驗654件,罰款金額已超過1000萬元,而近年來基隆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及高雄市等縣市工務單位也都分別組團來台南市參訪路平成效,法務部廉政署6月8日也邀集全國政風單位召開路平專案會議,並請工務局分享台南經驗,即以顯見路平成果已深獲市民、中央與其他縣市政府肯定,而7年來在中央營建署的道路考評,2次獲得直轄市第1名殊榮,其餘均名列前3名,台南市屢獲優等肯定,顯見道路品質較以往、與其他5都比較,均有較好的品質。
工務局也表示,因道路為數眾多,發現坑洞的道路,均於第一時間進行填補;呼籲民眾若再有發現道路坑洞情形,除了可以透過1999市民專線反映外,亦可透過該局AC廠辦公室(06-2155555)電話反映,24小時皆有專人為您立即服務,維護台南市道路品質,工務局全天候「不打烊」。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