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父母、親人共六人的翁仁賢,二審被判死刑,翁本人未上訴三審,高院已依「職權上訴」三審,翁今仍被裁定羈押。(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逆子翁仁賢涉挑選除夕圍爐夜縱火燒死86歲高齡父母等釀成6死4傷人倫慘劇,還嗆「都該死,我不後悔」,一、二審都認定翁手段殘忍、且無教化可能,均判他死刑,高等法院依「職權上訴」三審,特別的是翁男未上訴,高院今代替最高法院召開接押庭,檢方指控翁犯下滔天大罪殺害6人、且有逃亡之虞,仍應羈押,翁兩度冷笑,揮手示意他對羈押沒意見,也不對為何未上訴表示意見;庭末,高院當庭裁定羈押翁。
在押的翁仁賢開庭時,數度露出笑意,還押時媒體問他「為何不上訴?不怕死?」翁揮手示意不回答,保持微笑坐上囚車還押看守所。
法界指出,只要是判死刑、無期徒刑的被告,法院必須依「職權上訴」規定,主動替被告上訴到上一級法院,此案中,翁本人是否上訴,無關緊要,都會上訴到最高院審理。
52歲男子翁仁賢排行老么,4名哥哥與2名姊姊事業有成,20年前他由父兄金援創業,失敗後在龍潭老家務農。
翁仁賢自認父母偏袒兄長,多年前即預謀在最短時間殺害全家滅門,策劃在2016年2月7日除夕夜,趁父母、兄姊、姪子、姪女等親友共16人團聚吃年夜飯時,在屋內縱火,造成高齡父母、姪子、姪女、姪媳和看護在內6人死亡,4人嚴重灼傷,犯後逃亡仍落網。
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起訴翁仁賢,並求處死刑,翁竟囂張表示「他們都該死」、「早就準備要滅門了」,桃園地院、高院都認為,翁男以極端殘忍手段,放火燒死至親,更奪走其三哥一雙就讀醫學院子女的年輕生命,經鑑定,翁犯案時精神正常,且犯後毫無悔意,均判他死刑。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