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浩鼎董座張念慈因浩鼎案,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今開庭,傳喚時任參與技轉案的浩鼎員工林侑蓁作證,林表示,她收取中研院的醣分子,都是受「老闆們」指示,並不清楚雙方簽署MOU(合作備忘錄)的詳細內容,但「老闆們」是誰已經不記得。
林侑蓁是台大化學碩士,中研院副研究員吳宗益是她的老師,林研究所畢業後,就進入浩鼎工作,在浩鼎案中,她負責替浩鼎去中研院索取測試所需的醣分子。
林侑蓁證稱,她雖然沒有看過MOU,但聽浩鼎的副總曾毓俊提過,所以在她的認知中,老闆們指示她拿醣分子,才會找中研院技轉主持人吳宗益索取,依據就是MOU中約定的10克,並不知道當時契約還沒簽成,但時隔已久,且當時老闆們有好幾個,是誰指示的已經忘記了。
林侑蓁表示,因為潤雅公司是浩鼎的製造商,與中研院簽署MOU是以潤雅名義,不過醣分子還是由浩鼎拿取;她分兩次共拿了4.66克的醣分子回浩鼎測試,但因副產物太多,根本無法使用,全都退回中研院請他們再純化。
檢方起訴指出,張念慈為取得翁啟惠的醣分子酵素合成法技術,2011年企圖以1500張浩鼎技術股行賄,最後僅達成期約賄賂,隔年12月再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翁以女兒帳戶為人頭收受,並同意張派員進入中研院學習,無償交付4.66克醣分子,但翁解釋他以創作者提供建議,與院長身分無關,張念慈也否認行賄,指股票是翁用自有資金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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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研院長翁啟惠今開完庭沒有受訪,直接離開法院。(記者黃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