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通霄鎮公所近來致力於推動資源回收,開始實施垃圾不落地,成效良好,通霄鎮代理鎮長潘志明表示,資源回收率於105年的43.19%、資源回收量約3530公噸,106年提昇至50.67%、資源回收量亦提升至約4604公噸,獲環保署肯定,獲得資源回收考核優等,也成為苗縣唯一獲獎機關。
潘志明也呼籲,請鎮民持續配合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讓資源能從源頭減量,使得資源回收永續利用,達到垃圾「零廢棄」之目標,守護地球環境,久而久之也讓落實資源回收成為生活習慣,深耕環境保護,從人人做起。
-
全國資源回收考核,通霄獲優等獎苗縣唯一。(圖由通霄鎮公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