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龔姓、陳姓男子2013年入主股票上櫃公司和進電子,於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期間,得知公司有3億土地售出利多消息,不但向金主借款買進自家股票,並於公司重大訊息公布前,事先透露給湯姓友人,雙方協議平分不法獲利,未料股價不漲反跌,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證交法判龔有期徒刑3年3月、陳3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龔、陳2013年9月取得和進電子公司經營權,得知公司將以3億1200萬元出售新北五股區一筆土地,兩人認為售價高於市場價格,處分該筆土地將使和進由虧轉盈,對於和進股價、營收損益都有重大影響,因此向王姓金主借款5千萬,請王買進和進股票,持股期間每月付王2%利息,股票售出若有損失則由兩人承擔、獲利的話則七、三分,王於同年10月21日此重大消息公布前,陸續買進和進股票633張,未料最後出脫反倒賠15萬餘元。
此外,龔俊仁、陳盈全還將此利多消息報給湯姓友人,約定股票漲了,要朋分利潤,若損失則賠償湯3%的利息,湯找了大量人頭戶前後購買4000多張和進股票,不料和進電子公布處分土地的重大資訊後,股價竟不漲反跌,導致湯慘賠。
龔、陳均坦承曾向王姓金主借款買賣和進股票,聲稱是為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持股10﹪規定,否認內線交易,兩人也說,從未要湯男買進和進股票。
但法官依據王姓金主、湯男及其他證人證詞,認定龔、陳犯行,痛批兩人破壞證券市場交易秩序,而湯男因此於檢調偵辦前主動自首,予以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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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姓、陳姓男子2013年入主和進電子,得知公司有3億土地售出利多消息,向金主借款買進自家股票,並透露給友人,未料股價不漲反跌,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證交法判龔有期徒刑3年3月、陳3年2月。(擷取自和進電子官網)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