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票券及定型化契約違規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法務局首次稽查由體育局督管的十二區運動中心販售票券及定型化契約,昨公布稽查結果,竟有五家運動中心違規販售,以大同運動中心最嚴重,除了販售無履約保障票券外,甚至在稽查時規避檢查,因而被開罰三萬元,並要求限期改正。另,信義、松山、北投、內湖運動中心,也長期違反定型化契約被要求改正。對此,主管機關北市體育局竟說,運動中心每年送票券到體育局都審核通過,但賣出與審核的不同,未來會加強稽查。
大同還規避稽查 挨罰3萬元
消保官何修蘭表示,信義、北投運動中心所販售的票券均不符「體育場館業發行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規範,金融機構履約保障期限未達一年。大同運動中心販售是根本沒有金融機構履約保障的票券,甚至規避稽查,被裁罰三萬元。松山運動中心在民眾購買票券時,沒給民眾簽署定型化契約,亦違反規定。
內湖運動中心的健身PT課程報名表須知,要求民眾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如期上課,需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才可辦理退費,但依照定型化契約規定,在尚未開始上課無須任何證明文件均可全額退費,也違反規定。
體育局︰送審核與賣出不同
對此,體育局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運動中心每年送票券到體育局審核通過,但運動中心事後賣出的卻是履約保證未滿一年的票券,但坦言直到法務局去年十月迄今年三月稽查後,才發現這五家有缺失。對於未善盡監督之責,體育局辯稱,委外業者在其定型化契約已有提供一千五百萬元的履約保證金額度,民眾不用擔心求助無門,但過去確實未針對這部分進行稽查,且體育署也未明確規範,去年十月才有函釋,具體要求業者提出履約保證的規定,目前已要求各運動中心委外業者進行改善,未來販售票券時,消費者需看過有履約保證的定型化契約後,業者才能賣票。
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表示,民眾購買任何票券,應確認是否有金融機構的履約保障,並看清禮券的使用期限,倘有爭議,可利用消費者服務專線一九五○或撥打市民熱線一九九九轉六一六九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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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運動中心違規情形一覽表。(資料來源:台北市法務局製表:記者楊心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