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總資產龐大,總計光現金就有757億元,其中以台北市瑠公水利會擁有225億元現金最高,位於北市東區的遠東SOGO忠孝館,即屬瑠公水利會所有。(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吳欣恬、簡惠茹、蕭婷方、蘇孟娟、陳文嬋、王俊忠/綜合報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今年1月3日讀通過,水利會將於後年10月改制成公務機關;農委會已完成「農田水利會改制條例」草案,明訂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和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原水利會資產改以特種基金型式運作,17個水利會擬成立17個分基金,財產衍生利益歸屬各分基金,專款專用,不會讓有錢和沒錢的水利會財產混合,使用、收益及處分也不受國有財產法及相關規定限制。
農委會統計:現鈔757億、土地2.3萬逾公頃
根據農委會統計資料,17個農田水利會總資產龐大,總計光現金就有757億元,其中以台北市瑠公水利會擁有225億元現金最高,台中水利會100億元居次;總計土地部份,事業用土地共2.3萬公頃,非事業用地0.15萬公頃,價值不菲,其中以嘉南水利會擁有7249公頃最多,雲林水利會5363公頃居次。
農委會表示,若依「國有財產法」規定,未來基金如有盈餘就要回到國庫,因此草案放寬管制,未來資產交由各水利會專款專用,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可讓農田水利會的收支清楚,土地出租出售具有彈性、可跟市場價格連動;台大農經系教授吳榮杰肯定此一設計,指各水利會之間資產沒有合併,且有監督管理,指定用途比較好,員工也有保障。
總資產龐大 衍生利益歸各基金
對改制條例採特種基金型式、專款專用,宜蘭農田水利會長許南山說,未來基金只能用在農田水利相關事業,這是好的做法;高雄農田水利會長呂文豪表示,政府應尊重水利會原有的土地運用制度,包括土地處分或出租方式,讓財務處理更有效率;嘉南農田水利會會長楊明風建議賦予水利會公權力,遏止污染水質的不法行為及排除土地遭侵占情形。
但質疑的聲音也不少,七星農田水利會會長周師文表示,未來政府掌控水利會預算,加上水利會決策受中央規範,水利會距離農民越來越遠,無法跟以前一樣就近照顧農民;台中農田水利會會長蔡篤乾表示,未來資產收歸國有,水利會基金自主運用權限恐被限縮。
部分水利會質疑 權限恐被限縮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起人陳椒華說,當初民間團體主張農田水利會財務使用,應公開透明且受到監督,像有的水利會蓋大樓出租營業,但這些收入沒有公開,目前草案若能由公部門運用基金,應能避免黑箱。
農業教育學會理事長陳世雄直言,過去農田水利會幫財團佔據水資源,弊病太多,他支持改制。但設立17分署太多了,「應是政治妥協下的結果」,新的組織法實施後,應加以修正,讓水利會受到有效監督,不再是奇怪買票綁樁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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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