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姚男開車載著陳姓友人發生車禍,居然將昏迷的友人留在現場後,自行返家。(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姚姓男子無照開車載著一名陳姓友人,行經清水區港新5路路段,因為無視交通號誌,不慎撞上分隔島,導致同車的陳男當場因傷失去意識,但姚男請路人通知救護車後,就下車離開回家睡大覺,事後他還辯稱,「回家請家人幫忙,到門口就昏倒了」。台中高分院依肇事逃逸罪,判姚男1年3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曾因酒駕被判刑的姚男沒有駕照還開車載著喝醉酒的陳姓友人,去年2月間駕車行經清水區港新5路與港埠路三段的丁字路口時,因為未注意交通號誌,直接撞上中央分隔島,導致陳男臉部擦挫傷、頸部扭傷、肋骨與右手多處骨折,當場昏迷。
姚男到案供稱,當時有試圖叫醒陳男,見到對方沒有反應,自行判斷傷勢不是很嚴重,看到剛好有民眾騎車經過,確定對方有打電話請救護車到場協助後,就自行返家,他表示,「我回家要找家人求救,但因受傷昏倒在家門口,才沒有報警或叫救護車」,並稱醒來的時候就已經是隔天早上5點,並沒有要肇事逃逸。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姚男雖有請路人報通報救護車,卻沒有對昏迷的陳男實施任何的救護措施,也沒有於車後放置交通警告標誌,以至讓陳男生命受到威脅,並且姚男可步行約20分鐘返家,顯示意識清晰,不採信昏倒在家門口的說法,雖然已與陳男達成和解,但他犯後態度不佳,依肇事逃逸罪判刑1年3月。姚男不服判決,上訴台中高分院,仍被駁回,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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