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男扮女裝慣竊張威欽身揹10條通緝,常以低胸短裙的爆乳妹裝扮與網友碰面後,竊取信用卡等財物盜刷,本月19日他在北部色誘1名男子洗劫財物,搭高鐵到台中的百貨公司盜刷,櫃姐發覺有異報警,橫行全台的偽娘終於落網。
上百貨公司盜刷化妝品 露餡被捕
警方調查,31歲張男平時靠注射女性荷爾蒙讓胸部維持豐滿,因下體並未摘除,還維持男性性徵,對外宣稱已變性從事第三性公關,10多年前接連犯下網路愛情詐騙,2次入監服刑仍不思悔改,近來又接連男扮女裝,以慣用手法在車站或網路交友平台獵尋目標,假借各種名義在餐廳及旅館見面,趁被害人不注意時將包包財物搜刮一空。
張嫌得手金融卡、信用卡後,隨即到高級精品店及手機店購買高價皮包、飾品、電子產品,再去二手商店換現金,犯案地點遍及全台,被台北、桃園、台中、彰化、台南、高雄等6縣市發布詐欺、竊盜、偽造文書、侵占通緝,身揹「10條通」。
張嫌本月19日在台北搭訕陸男色誘到旅館,趁對方洗澡,竊取1只勞力士名錶、5兩金項鍊及皮包,總計約50萬元財物,立即搭乘高鐵南下台中,當晚至大遠百台中店某化妝品專櫃準備盜刷信用卡,櫃姐發現有異暗中報案。
警方趕抵,發現張嫌拎著盜刷購買的名牌包在百貨公司閒晃,攔查時,張嫌一度謊報身分證字號拒不配合,經確認是橫行全台的慣竊,當場逮人,查出張嫌上週五入住花蓮一家背包客棧,趁鄰床男子淋浴,竊取2台筆電、手機、皮夾,得手近10萬元。
警方還在張嫌隨身背包查扣30多萬元贓款、名錶、項鍊等贓證物,訊後依詐欺、竊盜等罪嫌送辦並將他解送歸案,呼籲被害人出面指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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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張嫌隨身背包內查扣30多萬贓款、名錶、項鍊等贓證物。(記者許國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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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扮女裝的張威欽,身揹十條通緝。(記者許國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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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威欽常以網路抓的辣妹照詐騙男網友。(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