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花蓮縣一名女大學生2015年11月因感覺胸部有硬塊不舒服,到壽豐鄉東華中正診所看診,院長醫師黃御統對她「觸診」撫摸胸部、腹部和大腿,女大生多次推阻,被黃強行用腕力壓制住,黃還強吻她臉頰和頸部;最高法院昨依強制猥褻罪,將黃御統判刑1年6月定讞。
他摸她擋 交手數回合
據悉,41歲醫師黃御統已婚,判決指出,被害女大生小如(化名)當天獨自赴診所到樓上診間看診,黃醫師聽診後展開觸診,雙手卻不安分,數度觸摸她的乳頭,解說病情時還將手掌放在她胸部上面,小如揮動右手將黃的手拉開。
黃仍不肯罷手,邊講解、邊用手在小如胸口、腹部、大腿游移觸摸多次,小如持續推擋他的手,兩人交「手」數回合後,黃出左手用力抓住小如的右手,右手繼續撫摸她胸部,並親舔小如的臉部和脖子,小如過度驚懼而哭了出來,黃竟說:「妳有一點焦慮症」,直到樓下護理師打電話到診間說有別的病人來了,黃才停手下樓。
小如離開後返回打工處,同事發現她心神不寧、痛哭不已,追問之下,小如說出被醫生非禮,隔天她去另一家醫院看身心科,向醫生訴說前一天被其他醫生猥褻,醫院通報社會局志工協助報案。
黃於法院審理中否認犯案,稱遭誣陷,且刑度太重。最高法院認為,被害人事後情緒異常、心理創傷,顯非構陷,且量刑1年6月並無不當,維持二審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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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中正診所院長醫師黃御統觸診猥褻女大生被判一年6月定讞。(記者林欣漢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