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就算是酒店妹也不能隨意輕薄!
大學畢業的林姓男工程師到酒店消費、剛認識酒店小姐芳芳,清晨芳芳下班時,林男約她一起吃早餐,用餐後,林男騎機車陪也騎機車的芳芳回家,途中,林男要求芳芳陪他聊天,女方不願意,林竟坐上芳芳機車後座、伸手狂摸胸、臀部與大腿內側,酒店妹嚇的摔倒、多處傷勢後報警。台南地院依強制猥勢罪判這名色工程師10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106年1月29日清晨5點多,林男與酒店妹芳芳(化名)約在南市中西區1家早餐店吃早餐,6點許,芳芳用餐後要騎機車回家,林男也騎機車跟在芳芳車後面,6點10分,芳芳騎到中西區開山路的延平郡王祠前,林要求芳芳停車。
芳芳聽聞林男呼叫停車、就停車看對方有什麼事?林男要求芳芳陪他,但女方拒絕,林竟然跳上芳芳的機車後座、從後方環抱女方,還不顧對方掙扎反抗、強行伸手撫摸芳芳的胸部、臀部與大腿內側等隱私部位。
芳芳為了奮力反抗、一時重心不穩摔倒在地,遭到林男拉扯、拖行,導致身上四肢與臀部多處受傷,女方用力掙脫後從包包裡拿出手機,林男見狀才罷手,酒店妹隨即騎機車逃離並報警查辦林男。
林男應訊時,否認對酒店妹有強制猥褻的犯行、辯稱當時央求女方再聊幾分鐘,女方不答應就生氣了,是對方蹲下找包包時跌倒,他有扶對方。一審法官調查芳芳與其他證人供詞等事證,認定林男確對女方有暴力、強制猥褻犯行,且犯後不知反省、還指女方控告動機可議,不予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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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妹遇工程師糾纏襲胸襲臀害摔車受傷。(情境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