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姓男子假冒檢察官向被害人詐騙,被市警永康分局警方緝獲。(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在107年4月初接獲1名女子報案,稱遭1名自稱檢察官的劉姓男子詐騙,共損失36萬3500元,19日上午警方在北區北安路查獲43歲曹姓男子到案,起獲現金、金融機構存摺2本、提款卡2張及手機等犯罪工具,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後,經裁定羈押禁見。
警方說,永康分局偵查隊及永信派出所共同調查,發現43歲曹姓男子涉有重嫌,報請台南地檢署聲請拘票及搜索票後,於4月19日10時30分在台南市北區北安路一段拘提曹嫌到案,並在曹嫌住處起獲現金3萬5000元、金融機構存摺2本、提款卡2張及手機等犯罪工具。
▲警方起獲現金3萬5000元、金融機構存摺2本、提款卡2張及手機等犯罪工具。(圖/記者林悅翻攝)
警方調查,107年3月中,曹姓嫌犯透過網路交友認識李姓女被害人,聊天後得知對方正在進行離婚官司,遂心生歹念,以假冒劉姓檢察官身分佯稱能為李女解決相關法律訴訟問題,期間先以免費寫訴狀的方式取信於李女後,再以家人過世急需用錢及要求李女支付擔保金,來協助進行法律訴訟等名義,要求李女以匯款或面交方式取得金錢,總計得手達36萬多元。
之後李女自行上網查證才驚覺有異,4月初向警方報案,經永康分局調閱相關事證,鍥而不捨地追查下,將曹嫌查緝到案,曹嫌坦承犯案。
▲台南市警局副局長許世旻前往頒發破案茶,慰勉有功人員。(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警局長黃宗仁得知後,指派副局長許世旻前往頒發破案茶,慰勉有功人員。永康分局長戴崇贒表示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而車手即是詐騙集團的左右手,本分局配合政府強力執行「斬手任務」,阻絕詐騙贓款遭提領,減少民眾被害受騙,捍衛治安與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