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監察院審計部查核發現,苗栗縣境內已核定課徵田賦的農業用地,不少已變更非農業使用,但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卻未依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督促縣府稅務局檢討。縣府稅務局清查後,去年共六百二十筆土地需課徵地價稅,已改徵地價稅補課近一千兩百萬元。
將追繳一千二百萬元
苗縣審計室去年首度使用圖資系統結合內政部資訊網路,統計發現縣內不少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用,函文要求稅務局改善。
稅務局長林明洋說,苗栗縣為農業大縣,農牧用地多,但相較其他縣市,苗縣地價較便宜,去年補課徵近一千兩百萬元,比往年一、兩百萬元,增加千萬元。
林明洋坦言,審計部苗栗審計室使用圖資系統套疊後,發現多筆土地未能覈實課稅,稅務局會一一改進;經清查發現六百二十筆土地需課徵地價稅,數目的確偏高。稅務局從今年起,一月至九月年度清查作業,會嚴格改善。
審計部報告指出,利用地理資訊系統軟體套疊稅務局提供課徵田賦的農業用地地籍圖、國土利用調查成果等圖資發現,苗縣內不少農業用地已變更為製造業、倉儲、加油站、遊樂場所等用途,要求縣府稅務局改善。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