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國華前妻蔡郁璇。(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補教名師高國華,先遭前妻蔡郁璇以「給付扶養費」名義,聲請法拍與「喇舌新歡」陳子璇共居、位於北市金山南路上的祖厝,目前尚未拍定;但高反制,另案對蔡提出「給付出售房屋所得」訴訟,要求前妻給付出售台中西屯區房屋、並扣除買價後所得。
全案原定今日上午再度開庭,但庭前傳出高國華已對蔡郁璇撤告,今日並未審理;而高委任律師稍早受訪提到,「當事人認為再告下去、沒意義」,選擇撤告。
至於高國華被法拍的透天厝3樓、4樓,共2戶,建物面積共98.5坪,上月23日以底價8256萬進入第三拍,卻仍流標,現以進入第四拍。據悉,該房地是高從小生長住處,1996年間為讓家人舒適居住,曾花費超過3000萬元大規模改裝,而他與前妻離婚後,自然成為與現任妻子的「愛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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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高國華(右)與現任妻子陳子璇(左)上節目錄影。(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