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逆子翁仁賢被控前年除夕圍爐夜預謀潑灑汽油,縱火燒死86歲高齡父母、親友釀成6死4傷人倫慘劇,一審判他死刑,高等法院審理時,依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鑑定結果為翁男精神狀態正常、矯正及再社會化的可能性極低,無悔意,並痛斥他殺害父母等6條人命,所犯乃最嚴重之罪,被害人中還有一位是少年,今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重罪,判翁死刑。
這是高等法院今年以來,首件判被告死刑。在押的翁仁賢、家屬今均未出庭聆判
高等法院審理以來,翁仁賢庭訊數度冷笑,對法官問訊置若罔聞,態度惡劣,被害家屬出庭害怕稱「放翁男出來,換我們死」,應仍判他死刑,翁仁賢竟批評家人的證詞是「廢話」、「放屁」,還押時一路笑著上囚車。
翁仁賢的大哥翁仁焜今年一月最後一次庭訊沈重指出,么弟翁仁賢殺害父母的傷害已造成,但他至今從未道歉或表達悔意,「這種人還可以教化嗎?」,在此案受嚴重燒傷的四哥翁仁平今穿壓力衣出庭表示,父母養翁仁賢到他50歲,家人對他已經是人至義盡,他竟不懂感恩,希望法院仍判他死刑。
52歲男子翁仁賢排行老么,4名哥哥與2名姊姊事業有成,他則在龍潭老家務農。
翁仁賢自認受不公平對待和遭受欺壓,涉嫌於2016年2月7日除夕夜,在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360巷200號自宅,趁父母、兄姊、姪子、姪女等親友共16人團聚吃年夜飯時,拿出事先購買的20公升汽油,在屋外停車場、屋內縱火,造成父母、2名姪兒、姪兒的妻子以及看護在內6人死亡,還有4人全身嚴重灼傷,犯後逃亡仍落網。
檢察官偵查後,依涉犯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殺人罪、殺人未遂及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罪嫌,提起公訴,並求處死刑。
桃園地院認為,翁男以泯滅人性的極端殘忍手段,放火燒死至親,並殃及無辜親友,險陷滅門慘禍,更奪走其三哥一雙就讀醫學院子女的年輕生命,且翁男犯後仍毫無悔意,足見已無教化可能,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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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今年首件死刑,除夕夜縱火繞死父母釀6死4傷,逆子翁仁賢判死(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