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所寄退費支票 逾三成未兌現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你重複繳納汽機車燃料費了嗎?快看看是否有收到退費支票,或者是已收到卻忘記兌現;台中區監理所統計,一○六年中彰投的民眾,有一萬七千多件重複繳納汽機車燃料費,且多半是機車族,監理單位已寄出支票退還給民眾,但是很多民眾忘記兌現,目前約有三、四成未兌領,超過三個月支票就會失效,但民眾還是可以向台中區監理所重新申請換新支票。
中彰投地區的汽車有一百五十七萬輛,機車有二百五十八萬輛,監理所每年七月開始徵收燃料費,但很多民眾都忘了繳,台中區監理所會在九月份寄郵簡通知,若再忘了繳,就會在十一月以雙掛號的方式寄通知,希望民眾在期限內繳納,若再不繳就會開罰。
由於中部地區很多民眾在外地工作,而汽機車燃料費繳納的通知單都會寄到戶籍地,在七月快結束或者已過繳納期,公路總局會在各傳媒展開宣傳,很多車主擔心被罰錢,就直接在居住地的便利商店印出繳費單直接繳費,但同時在戶籍所在地的家人,可能怕車主受罰,也直接拿著繳費單繳費,便造成重複繳納的情形發生。
台中區監理所統計,一○五年重複繳費有一萬七千多件,一○六年也是一萬七千多件,而且多半是機車族,且是輕型及五十一西西至一二五西西的機車車主較多。
各監理所發現有車主重複繳費,就會寄出退費支票到車主的戶籍所在地,有車主雖收到,但因為人在外地工作,加上輕型機車的燃料費只有三百元,五十一西西至一二五西西為四百五十元,車主覺得並不多,往往一忘就好多年。
台中監理所統計,重複繳納的金額最少是機車的三百元,最多是自用小客車一萬一千二百廿元。
逾期三個月未兌現 可申請換新支票
台中區監理所表示,支票兌領期限為三個月,若超過三個月就失效,民眾必須重新換新支票,車主想到後,覺得又要換新支票麻煩,就一直擱著未換;不過,曾有人在得知超過時間無法領取,直接表示要留著做紀念,不準備更換新支票。
人未在戶籍地 也可要求寄到住所
台中區監理所表示,若民眾收到監理所寄出的支票,在三個月內可前往銀行兌現,若超過三個月,即使人不在戶籍地,也可以打電話到台中區監理所,台中區監理所會將新支票寄到民眾現在的居住地,可以不必跑到戶籍地的監理所換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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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年中彰投的民眾,有一萬七千多件重複繳納汽機車燃料費,且多半是機車族。(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