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陳姓男子今年2月10日晚上8時許,在台中市東區旱溪郵局旁,見謝女獨自一人,竟尾隨趁其開車門之際,持刀進入副駕駛座,架住謝女脖子恫嚇「乖乖配合,不配合就一刀捅下去」,搶走現金2900元還嫌太少,強押謝女去提領3萬元給他,搶走謝女車子、皮包等才放她走,翌日清晨6時警方逮捕到案,檢察官依強盜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有毒品及竊盜前科,106年4月假釋出獄,107年2月10日晚間8時許,在東區旱溪某郵局旁,見謝女獨自一人進入車內,沒有馬上上鎖,持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從副駕駛座進入,刀子架在謝女脖子上,恫嚇稱:「你乖乖配合,不配合就一刀捅下去」,喝令謝女交出財物,因只有現金2900元嫌太少,喝令謝女換由他來駕駛,開到台灣銀行太平分行櫃員機旁,由謝女下車去提領3萬元現金交給陳男,車子開到環中東路,又喝令謝女下車,陳某搶走車子、皮包及行動電話、證件等等。
謝女報案後,翌日清晨6時許就在梧棲區文化路逮捕陳男,扣得自小客車,現金僅剩2萬1700元,還有一包海洛因毒品。
陳某坦承加重強盜,卻辯稱沒有拿刀架被害人脖子,他只有一開始亮刀、之後將刀放被害人腰際,被害人有領錢給他,他就把刀子收起來了。
被告行為有謝女的行車記錄器監視畫面為證,還有謝女供述歷歷,加重強盜罪嫌明確,被告累犯,請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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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政郡攝)示意圖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