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永吉、張慧雯/台北報導〕每年股東會旺季前,台股總少不了經營權爭奪題材。隨著近幾年來,證券主管機關強化公司治理、擴大推動電子投票及修正委託書規則,加上立法院本會期將公司法修法列為優先法案,其中一七三條將修法放寬股東會召開限制,取得過半股權就可以直接召開股東會;這四大改變將使得上市櫃公司經營權之爭「易攻難守」。
台股經營權題材是指「市場派」有意爭取更多董監席次,對抗「公司派」或者取而代之成為經營者;這幾年來,中石化、三陽工業、大同及台紙等老字號企業,都爆發過經營權之爭,市場派能逼宮主因多是公司派「董監持股過低」。
證券主管機關人員指出,二○一二年的中石化經營權之爭可說是轉折點;當時市場派握有股權較高,但因公司派使出許多前所未見的「步數」致鎩羽而歸,台灣公司治理評鑑在亞洲地區也因此倒退兩名,後金管會推動「公司治理藍圖」、成立公司治理中心,股東會爭議成為重要檢視項目等,想靠「奧步」保有或搶奪經營權,難度已提高。
再來是今年起上市櫃公司全面強制納入電子投票,不管是公司派或市場派,都可先以電子投票行使股東權,股東會召開前兩天勝負幾可底定,不用在現場大打出手。
還有就是委託書規則透明化。金管會今年一月又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委託書規則」,針對股東紀念品發放公平性、徵求人資格等,再度修正補強。
最後是本會期拚三讀的公司法修法,雖現行公司法一七三條規定,「持股一年以上、總數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公司若不同意,可報請主管機關『許可』後自行召開」,但修法後納入過半股東可自行召開臨股會;也就是說,市場派只要吃進或徵求到過半股權,隨時都可發動搶奪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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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持股低、質押高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