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泓良、蕭婷方、翁聿煌、魏瑾筠、張菁雅、陳文嬋/綜合報導〕台南市去年針對轄內松鼠較多的觀光據點、綠地,豎立禁餵松鼠標語,違者可開罰1200至6000元。台北市公園處表示,過去只有因禽流感要求民眾不得餵食鴿子,主要以勸導為主,若民眾屢勸不聽,才會依公園自治條例,以特定傳染病防治開罰1200至6000元。
雙北為防疫禁餵鴿
北市公園處指出,過去禁餵鴿子是防疫政策,若市府有要求就會禁止;北市動保處產業保育組表示,目前無相關法令禁止民眾餵食野生動物,平時只能派人勸導。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長陳淵泉表示,新北市並未禁止民眾餵食松鼠,但曾在禽流感高峰期時,擔心野鳥在市內滯留,勸導民眾不要餵食野鴿,引用廢棄物清理法對餵養禽畜、影響環境衛生者,勸導不聽可處1200至6000元罰款,但未有開罰案例。
新北市環保局發言人孫忠偉說,未來考慮研議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作為禁止餵食野狗、野貓和野鴿的法源依據。
中市禁餵野生動物
台中市政府建設局表示,根據「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園內不得飼放、棄養動物或餵食野生動物,民眾若經勸導仍不理會,可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之前爆發禽流感疫情,市府加強宣導,且民眾經勸導後都會接受,因此沒開出罰單。
桃市暫無相關規定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長葉宗賦表示,風管處所管轄的拉拉山、小烏來及虎頭山等三大風景特定區,與兩蔣文化園區包含慈湖、角板山、大溪中正公園及頭寮陵寢,都有松鼠出沒,但他未曾見過遊客餵養,也沒接獲類似反映,未設立相關自治條例及設置告示牌。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表示,高市獼猴數量逐年增多,因此修正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針對鼓山、旗山、美濃、大社、阿蓮、岡山六區,經查餵食獼猴最高可直接重罰1萬元,已送中央核定,預計3月中旬上路。
高市檢舉餵獼猴 獲罰鍰2成
高市壽山獼猴大約1500隻,農業局修正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將原本餵食獼猴行為需經制止後不從才可開罰,修正為查證屬實可直接開罰5千至1萬元,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且檢舉餵食獼猴案件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並處以罰鍰者,檢舉人可得罰鍰2成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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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餵食獼猴最高可直接重罰1萬元,,預計3月中旬上路。圖為餵食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