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9月間向友人借來一把玩具槍,之後就隨身攜帶,同月29日上午9點多,李男在中壢區一處網咖與人口角,竟拿出玩具槍指著對方的頭部嗆聲:「要打架我可以陪你!」對方嚇壞了報警,李男今天被桃檢依妨害自由罪嫌聲請簡易判決。
李男(20歲)向洪姓友人假稱自己要參加生存遊戲,向對方借了一把外貌極似真槍的玩具槍後,就隨身攜帶。
去年9月29日,他酒後前往中壢區新生路一處網咖想休息,因他覺得一旁的網咖客人吳姓男子太吵,就跟對方發生口角,他明知玩具槍並沒有殺傷力,仍因情緒失控將玩具槍掏出,拉滑套並將槍口指向吳男頭部,喝令對方跟他到一樓:「如果要打架,我可以陪你打架!」
網咖員工聽到爭吵的聲音前來調解,兩人衝突才告一段落,警方獲報趕來,查扣玩具槍送驗確認沒有殺傷力,但因陳男涉嫌妨害自由仍將他送辦,桃檢今天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要追究他恐嚇吳男的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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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在中壢區一處網咖與人口角,竟拿出玩具槍指著對方的頭部嗆聲:「要打架我可以陪你!」對方嚇壞了報警,李男今天被桃檢依妨害自由罪嫌聲請簡易判決。示意圖,非本新聞中的玩具槍。(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