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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春節連犯3案 「搶」賺發財金落網 – 我是在地人

工人春節連犯3案 「搶」賺發財金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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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一名黃姓工人假釋出獄才9個月,春節「搶」賺發財金,得手一條價值3萬元金項鍊、現金3萬5700元,但他騎乘光陽G6機車露餡,鳳山警方只花1小時就鎖定他,循線逮人起獲毒品近1公克,但他堅決否認犯案,不過警方起獲贓物等罪證確鑿,警訊後將他依法送辦。

警方調查,黃姓工人(36歲)去年5月才因搶奪案假釋出獄,仍不知悔改,涉嫌於17日大年初二下午4時許,發現一名曹姓外配(34歲)到菜市場買菜,飛車搶奪脖子上金項鍊,市值3萬元。

警方指出,黃男隔天下午近2時,發現吳姓婦人(70歲)騎車途經鳳山維武路,從側面飛車搶包,得手現金700元;不料他於下午2時許在小港區漢民路,下手偷走陳婦放在菜籃的皮包,得手現金3萬5千元,得手後騎車逃逸。

鳳山警方據報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歹徒騎乘光陽G6機車未懸掛車牌犯案,加上黃姓車主有搶奪前科,去年5月剛假釋出獄,只花1小時就鎖定他,警方過濾上百支監視器,確認黃男於小港區拆卸車牌。

警方埋伏黃男林園住處,18日傍晚近6時逮人,當場查扣黃男機車、作案衣物,起獲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總計近1公克,將他帶回所內偵辦,清查犯下3起搶奪、竊盜案。

警方表示,黃男堅決否認犯案,辯稱不是他做的,不知道誰做的;不過警方起獲贓物、做案衣物等罪證確鑿,19日於小港區銀樓起獲贓物金項鍊,證實黃男將3萬元金項鍊,變賣換現9千元罪證確鑿。警訊後將他依搶奪及竊盜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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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現場查扣毒品。(記者陳文嬋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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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男春節「搶」賺發財金,但騎乘光陽G6機車露餡,警訊循線逮人送辦。(記者陳文嬋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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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持拘票逮捕黃男,他感到一臉驚訝。(記者陳文嬋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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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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