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前中研院長翁啟惠因浩鼎案,遭依貪污罪起訴,另被控內線交易部分則獲不起訴,案經高檢署發回再議,士林地檢署認定翁只是在證券營業員的建議下,才出脫部分持股,並非利用解盲結果不如預期的重大消息避損,仍處分不起訴。
士檢去年1月指出,翁啟惠雖參加與2015年8月28日浩鼎專家會議,得知臨床實驗惡化事件人數未達標準,且在隔年2月18日(即解盲前一天)賣出10張浩鼎股票,但因翁未直接參與,不知該計畫為「單一樞紐試驗」,很難通過新藥查驗,且他是在同年月21日再次受邀參加專家會議,才接觸到解盲結果不如預期的利空消息,並非事先賣股避險,遂處分不起訴。
此外,浩鼎另外11名主管雖然也在2015年8月28日的專家會議後,陸續出脫浩鼎持股,但因他們都從未參與專家會議,所以也獲不起訴。
檢察官依職權將內線交易案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認為,翁啟惠與浩鼎董座張念慈熟識,這11名主管也都是浩鼎高層,他們應該都有辦法知悉專家會議的內容,因此發回士檢續查。
檢察官調查發現,翁啟惠賣股當天,其實是證券營業員主動打電話給翁,通話內容大意是說:「浩鼎2月21日會解盲,股價今天有漲超過700塊,想問你有需要先出一點嗎?700塊不會太差,好不容意看到這價格,如果你覺得還OK,是不是要出?」翁才答應賣出10張,因此認定翁只是接受營業員的建議,仍處分不起訴。
另外,因專家會議內容為高機密,浩鼎並未製作書面會議紀錄,也無正式公文簽核流程,這11名高層並非醫學相關部門人員,無從知悉會議內容,此外他們皆辯稱有資金需求才會賣股,如小孩出國念書、償還房貸、婆婆醫療費用或繳稅等,罪證不足,也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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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鼎案中的內線交易案發回續查,翁啟惠仍獲不起訴。(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