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酸︰抄新聞末日來了
〔記者黃佩君、吳柏軒/台北報導〕爆料公社成立公司,不少網友酸是「抄新聞末日」,因以後電子媒體再使用爆料公社素材恐會被收取授權費;也有網友質疑「公司要開始賺錢了」、「什麼時候上市上櫃」,這根本是「無本生意的概念」。至於爆料公社若使用爆料授權營利,是否違反著作權問題?經濟部智財局表示,這要看是否有原創性,但網友爆料恐已有「默示授權」的意思。
中正大學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傳播學系教授胡元輝則指出,原本民眾是在爆料公社上免費提供爆料,未來爆料若被當成營利商品,提供爆料的網民和該平台的關係將會變複雜,雙方如何平分利潤是關鍵;至於其他媒體若要引用爆料公社內容,恐怕也不能再全部複製貼上,只能部分合理使用,或取得授權才能播報相關新聞。
對於爆料內容是否可主張著作權?智財局說明,若是行車紀錄器或照片等爆料,只是單純陳述事實,而非蘊含情感及原創性的創作,比較沒有著作權問題;但若爆料是由網友撰寫,網友本身擁有著作權,可能就會有部分爭議。
智財局︰網友爆料恐已「默示授權」
智財局表示,網友提供爆料素材時,其實就有「默示授權」的成份在內,相當於主動提供爆料公社作成報導、營利,事後可能很難去爭取著作權;不過是否為「默示授權」,在有糾紛時,仍要由智財法院以判決認定,但若爆料公社要求網友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等,就更難主張著作權利。
爆料網民怎分潤 受關注
胡元輝分析,過去民眾多是基於「娛樂性勞動」而無償爆料,但成立公司後,民眾可能思考「你有賺錢」而不願再無償,甚至另尋平台發文;至於爆料公社須思考,未來要如何平分利潤才能讓公司營利,並持續吸引民眾願意提供爆料。
胡元輝預測,爆料公社走向商業後,其內容將更加「在商言商」,平台可能朝向驚奇、追求眼球策略,如此才能讓其商品化價值更大、利潤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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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公社」本月已正式登記,成為「爆料公社公司」,日前還曾發行專屬悠遊卡,供粉絲抽獎。(取自爆料公社)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