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白河一名張姓男子涉嫌改造槍彈被檢方聲押,他哭訴自己有200多箱蜜蜂沒人顧,如果被押全部的蜜蜂就會在一週內死亡,最後改以10萬元交保,引發社會各界議論。法官王國忠強調,自己辦案一向是秉持良知,檢警的聲請事項不是送來就照准,至於外界針對這件事給他的評價則不予置評。
▲張男以要養蜂為由成功獲得交保。(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張男本月8日被查獲涉嫌改造槍彈,追捕過程中還一度趁亂逃跑。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進一步調查發現,張男曾有2次通緝紀錄,犯下的都是5年以上的重罪且還有逃亡之虞,10日則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不料,張男在羈押庭上辯稱自己有200多箱蜜蜂要養,如果被押的話,這些蜜蜂全部都會在一週內死亡,最後竟然改以10萬元交保代替羈押。至於法官做出交保的裁定理由是本於「愛護生命」,以免讓蜜蜂因無人照顧而死亡,讓不少網友看完都大嘆,「社會安全秩序竟然比不上蜜蜂。」
▲台南地院這份裁定在網路上引發各種意見熱議。(圖/記者林悅攝)
對此,做出這份裁定的台南地院強制處分專庭法官王國忠接受《自由時報》採訪時強調,自己辦案一向都是秉持良知,對於檢警的聲請事項不是送來就照准,但也會告知不准的理由,並不會刁難,畢竟法官的職責重大,不能只是當警方的「印鑑」,至於外界對他的評價則不予置評。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13日下午針對此事也表示,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要達到羈押必要必須兼具犯罪嫌疑重大、羈押原因及羈押必要性的要件,這起事件的被告以電鑽貫通槍管改造槍枝是事實,但並非改造槍枝慣犯,也已當庭認錯,考量到他有養蜂的固定職業和居所,才會認定沒有逃亡之虞且無羈押必要,由於羈押的必要性考量因素眾多,對於外界的指教法官會虛心檢討,並在未來做出更妥適的強制處分決定。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