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27歲無業男子江元賀,曾受昔日同學古姓男子借錢接濟,卻無故持西瓜刀,劈砍古男腦門入骨,即使柄、刃分離,江男仍持續用刀柄敲古男的頭,致古男傷重命危;江男被捕後,面對檢警訊問,甚至開庭審理,始終面無表情、不發一語,檢警認為「有如鄭捷般冷酷」。法官表示,江男未為任何陳述,但行為擺明致人於死,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他7年6個月。
江元賀與古男為高中同學,2人在學生時代感情不錯;畢業後,江男沒有穩定工作,2、3年前,還曾向古男借錢應急,古男也解囊相助。
不料,江男於去年11月25日下午1 點50分許,攜帶西瓜刀及水果刀各1把,獨自騎機車至古男在苗栗市經營的通訊行,見古男在通訊行前騎樓抽菸,旋自機車置物箱內取出西瓜刀,持刀快步走向古男,未待古男反應,即高舉西瓜刀、由上往下猛力朝古男頭部砍殺1刀,因用力過猛,刀身斷裂、刀柄分離,但江仍持續用刀柄朝古男的頭部猛烈攻擊。
古男遭攻擊,一度昏眩,待意識稍回,見竟是江男,大聲呼叫「你幹什麼?」並極力反抗閃躲;古男的妻子在通訊行內聽聞聲響,出店查看,也上前制止,並與路過行人共同將江男壓制後報警處理。
古男送醫後,頭部因刀傷造成頭顱骨折,深及頭骨內側的骨膜,經急救並住院治療後,才撿回一命。他恢復後,向檢警表示,古男向他借錢都沒還,因為都是小錢,他也沒放在心上;半年前,他還好意提醒江男要去工作,看能不能多少還一點,不是真的要跟江男索討,但江男就叫他不要再煩。
此後,江男約半年沒與古男聯絡,案發前一晚,江男突然打電話給古男,口氣笑笑地問「你人在哪?跟誰在一起?」又問他隔天有沒有上班,古男回答有後,江男就掛斷電話,隔天即事發當天,古男也有打電話聯絡江男,但江男沒有接電話。
當日下午1點多,古男坐在通訊行店外抽菸,沒有注意江男騎車過來,直到江男到他旁邊時,他原本還想跟江男打招呼,不料,就遭江男攻擊。
江元賀於檢警偵查及法院審理中均保持緘默,未為任何陳述;江男的辯護律師為他辯護,江男坦承客觀犯行,但江男與古男並無深仇大恨,無殺害古男之犯意,應僅構成傷害罪。
但法官認為,江男造成古男除受有頭部3公分撕裂傷,甚有深及頭骨、造成頭顱骨折之傷害,致古男可能因而引發腦膜炎等併發症,迄今古男右上額處仍有凹痕而無法復原;且古男攻擊力道之猛,致刀刃斷裂後,仍持該刀柄持續攻擊古男頭部,若西瓜刀未斷裂,或江男另持預藏之1另把水果刀繼之攻擊,古男所受傷勢當更深重,並極可能導致死亡,顯見江男殺意之堅。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
江男在古男經營的通訊行前行兇。(記者彭健禮翻攝)
-
江男被逮補壓制在地,地面都是他砍殺古男遺留的血跡。(記者彭健禮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