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國中老師蕭曉玲遭校方解聘案,台北市長柯文哲於2016有意要求撤銷蕭曉鈴解聘處分,北市教育局也重啟教師不適任評議小組,歷經一年多的時間,教育局於今年2月12日才召開「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教育局甫發布新聞稿宣布,評議小組決議原核定函不予變更,意即蕭曉玲仍維持解聘,無法復職。
蕭曉玲宣稱因反對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在2008年被解聘,她的解聘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2016年柯文哲定調蕭案應「轉型正義,讓過去錯誤不再發生」,廉委會重新調查此案。
柯文哲2016年9月21日在議會宣布撤銷蕭曉玲解聘處分,同日稍晚教育局發布新聞稿也指出,「本局將另協調安置蕭師復職。」柯文哲要求前教育局長湯志民去喬前中山國中音樂老師蕭曉玲復職案,要撤銷蕭的解聘處分,湯認為恐違法最後請辭。
去年8月4日蕭曉玲到北市府大樓前抗議,歷經10個月仍未收到北市府撤銷的公文,抨擊柯文哲沽名釣譽利用完後卻又髮夾彎,當時柯文哲解釋行政流程冗長。
教育局直到今年2月12日才召開評議小組會議,教育局指出,評議小組於審視歷次司法判決書、廉委會聽證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之內容後,並充分討論後,以在司法救濟程序中,相關事證皆經查證,程序亦經補正,蕭師解聘案之實質及程序面向皆經司法程序再次審查確認。
教育局表示,該評議小組以無記名投票之表決方式,作成「尊重該評議小組第40次會議決議:『同意本市中山國民中學所報解聘蕭曉玲教師』之決議。」
教育局表示,評議小組由教育學者、精神醫療專業人員、法學界代表、校長協會、家長團體代表、教師會代表及教育局人員組成,評議小組決定不予變更原核准函。後續蕭師若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者,仍可依法聲請再審以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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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教育局決議維持蕭曉玲解聘案。(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