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民眾通報,新北市三峽區一株列管的珍貴樹木未經核准遭移除,三峽區公所及三峽警分局吉埔派出所追查,查獲是王姓地主所為,市府將依「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開罰10萬元,並要求地主善盡管理維護責任。
新北市景觀處2月12日獲報,三峽區大埔路有一棵珍貴樹木無故遭人移除,立即通知三峽區公所及吉埔派出所協尋,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2月10日有怪手及施工車輛進場將樹木移走,警方循線追查,14日查獲擅自移樹的王姓地主,地主坦承將老樹移植至樹林區備內街,但辯稱對法規不知情,至於移樹原因為何,需要進一步釐清。
景觀處處長謝宏偉表示,該棵珍貴樹木已移植完成,但地主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報准移植計畫,將依新北市樹木保護條例條裁罰10萬元,也要求王姓地主對老樹善盡維護管理責任,樹木的健康狀況與後續維護計畫,將邀請專家學者辦理現勘並提供建議。
謝宏偉指出,列管的珍貴樹木伴未經核准擅自移植者,可依新北市樹保條例處以最高10萬元罰鍰,並將函文工務、城鄉等開發單位,就此案基地申請中的開發許可、建照或使用執照等,做為審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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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有一株列管的珍貴樹木未經核准遭移除,市府開罰地主最高十萬元。(記者賴筱桐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