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蔡姓男子曾把少女拐到頂樓,拿膠帶貼嘴猥褻得逞,法院依醫院鑑定,認為他有可治療性,給予緩刑5年,不料,他每週仍維持2次跟蹤女性習慣,甚至把手伸進自己褲子內「打手槍」,前年又以相同手法在蘆洲捷運站尾隨一名女子,檢方獲知後聲請撤銷緩刑,新北地院法官也判定他有再犯風險,裁准!
判決書指出,2014年4月,蔡男經過台北市士林區時,見到17歲少女小萱(化名)面容姣好,且獨自一人,竟一路尾隨,進入她住的大樓後,謊稱要到頂樓修理水電,要求帶路。
小萱見蔡男身上攜帶手電筒和膠帶,便不疑有他,不料到了頂樓後,蔡男就趁勢從後方勒住小萱脖子,以膠帶貼住嘴巴,伸出狼爪上下其手,並一面以下體狂頂,嚇得小萱拚命掙扎,並撕掉膠帶求救,蔡男落荒而逃,法院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蔡男2年徒刑。
不過,由於醫院鑑定指:「蔡員坦承對於是否不會再犯沒有足夠信心,但若法院裁定需接受治療,無論多久都願意接受」、「即使相關治療將失去性衝動或出現女性性徵副作用,也同意,可見其態度表現出高度改變動機,可治療性不容忽視。」
合議庭審酌後予以緩刑5年,並須按月至醫院完成精神治療,直到無須治療為止;不料,他即使接受治療,仍維持每週2次跟蹤女性的變態習慣,甚至把手伸進自己褲子內「打手槍」,觀護人發函、口頭告誡都無效,前年又以相同手法在蘆洲捷運站尾隨一名女性,檢方獲知後因而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法官認為他欠缺自我約束能力,始終存在再犯風險,裁定撤銷。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