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南、花蓮強震均發生老舊建物倒塌,為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市府配合中央提供危老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助,若屋齡達卅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評估後判定耐震能力不足,只要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即可申請重建,免去都市更新的冗長程序,還有容積獎勵,目前已有兩案正在審查中。
都發局表示,今年配合內政部訂定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建築物耐震重建輔導試辦計畫,辦理危老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助,只要是建築物住宅使用樓地板面積比例達三分之二的合法建築物,且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相關規定者,即可申請,樓地板面積未達三千平方公尺者,初步評估補助六千元,樓地板面積三千平方公尺以上者,初步評估補助八千元。
今年最多可補助八百件,二月二日起至十二月廿八日受理申請,目前尚無人申請。
另外,市府去年推動老屋健檢,補助八十八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申請建造的建築物檢視結構安全,共受理四十五件,核准並已完成補助卅八件,其餘七件因資格不符或未配合勘查而被退件。
都發局也表示,屋齡達卅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進行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後,若判定耐震能力不足、未裝設電梯、或改善不具效益者,獲得全體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即可申請重建,重建計畫書審核通過,就能申請建築執照,不必經過都市更新冗長程序。
重建 另有加碼容積獎勵
都發局指出,危老建築物重建還可獲得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基準容積的一.三倍,或原建築容積的一.一五倍,若在一○九年五月九日前申請,可額外給予基準容積十%獎勵。目前已有兩案提出申請,都在南屯區,正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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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越綠川大樓為老舊建築物,正進行重建都更程序。(記者張菁雅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