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婦聯會拒絕與內政部簽署行政契約,主導鷹派的婦聯會委員潘維剛,今午對於婦聯會持有台泥股票是否合理的質問時表示,一切都合法,不要用道德標準檢視,相關人「該講都講了」,最主要的應該是大是大非的問題。
婦聯會主委雷倩遭內部鷹派「窩裡反」,婦聯會決議翻盤,拒絕與內政部簽署行政契約,潘維剛今接受廣播節目專訪,她再度強調,該行政契約是喪權辱會,是不平等的契約,像割地賠款、簽賣身契,「我深信公理正義在我們這裡」。
潘維剛說,內政部和黨產會步步進逼,婦聯會內部都希望,是不是可以捐錢消災,尋求和解之道,辜嚴倬雲並沒有反覆,委屈是為了求全,婦聯會信守承諾,才會節節敗退,只准黨產會加條文,婦聯會想加卻不行,是不對等的談判,最後才不得不一戰。
潘維剛強調,婦聯會是在1979年才正式成立,但內政部要求婦聯會繳出先前的資料,她曾問過內政部長葉俊榮,內政部身為主管機關,是否能拿出資料?連蔣中正也不敢說蔣宋美齡是她的附隨,怎麼可以說婦聯會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主持人則質疑,婦聯會第一桶金是來自勞軍捐,不能否認婦聯會成立的資金來源來自公款,潘維剛回應說,任何一個團體、組織,都有來自各方經費,有其時代背景,婦聯會省吃節用,所以結餘變多,財產就應該被追殺、充公嗎?
主持人進一步提問,黨產會委員楊偉中質疑,婦聯會有三分之一資產流向辜家的基金會、三分之一流入可疑政治人物的基金會,潘維剛則表示,楊偉中說法籠統含混,並不得而知。
潘維剛表示,婦聯會資金流向這段時間陸續公布,包含例如購買台泥股票等,也曾有人提議把基金拿出來做一些事,但常委會沒有通過,重要的是一切有沒有依法?不要用道德標準檢視,重要的是大是大非。
潘維剛強調,辜嚴倬雲簽的是去年7月份初步的原則架構,雷倩後與黨產會簽的備忘錄,辜嚴並不同意,雷倩可能有點誤會;希望雷倩在最後的時候能冷靜沉著,先一致對外,才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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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婦聯會持有台泥股票是否合理的質問時表示,一切都合法,不要用道德標準檢視,相關人「該講都講了」。(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