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瑞芳區一名盧姓男子去年底某日上午見區民廣場插滿國旗,竟徒手撕毀6面國旗,警方獲報後將他逮捕。盧男向警方說,因為討厭國旗上的「中國國民黨黨徽」,才會撕毀國旗。警訊後,依妨害秩序罪將他送辦。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盧男毀損國旗,造成區公所損失,改以較重的毀損罪判罰2000元,得易服勞役2天。
盧男偵訊時向警方表示,自己是民進黨員,非常不喜歡國民黨,看見區民廣場上的國旗,都是國民黨黨徽,一時氣憤,才會將國旗撕毀。
法官認為,盧男的舉動已經觸犯損壞國旗罪及毀損罪,應從較重的毀損罪判刑,故科罰盧男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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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男將廣場上的國旗撕毀。(記者吳昇儒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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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男共撕毀6面國旗。(記者吳昇儒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