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大同公司董事長林蔚山等人,遭子公司尚志精密化學股東質疑涉嫌背信,昨委任律師至台北地檢署提告;對此,大同公司發聲明澄清,表示有關「廣西航天北斗合作案」決策過程符合公司治理並遵循相關法令,至於「終止專利授權」一事,經評估實無必要再為保有專利授權而每年支付龐大權利金;針對爆料不實、濫行訴訟部分,將提出誣告告發。
大同聲明稿全文如下:
關於「廣西航天北斗合作案」決策過程:
一、2016年11月1日第六次董事會議案,其中一案為「廣西航天北斗合作案」送交股東臨時會審議,另一案為提名兩位獨立董事候選人。當日董事會並無針對該投資案討論,是故沒有所謂的揭露問題。
二、2016年12月19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該「合作案」,並依規定補選兩位新任獨立董事。
三、2016年12月30日審計委員會與2016年12月30日董事會討論決議通過該「合作案」,全部決策過程符合公司治理並遵循相關法令。
關於「終止專利授權」:
尚志精密化學2011年取得專利及專有技術次授權合約主要基於在國際市場銷售鋰鐵材料,需要專利授權。幾年努力下來,尚志精密化學九成以上客戶在中國,繼續國際授權顯無實益。
原授權公司在中國的兩項授權專利,其中一項在2014年5月間經中國宣告無效確定,而另一項申請仍未通過,尚志精密化學實無必要為繼續保有該專利授權而每年支付高額龐大之權利金。
此案經2016年11月1日董事會同意送交股東臨時會議討論,2016年12月19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該「終止專利授權案」,全部決策過程符合公司治理並遵循相關法令。
有關爆料者所指,「尚志精密化學決議過程有瑕疵,相關董事會成員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有背信、掏空之虞,並將提告云云」,尚志精密化學公司嚴正聲明,針對爆料不實部分,如濫行訴訟,當事人亦會依法提起誣告罪等告發,訴請究辦,以懲不法,亦請媒體大眾勿隨之起舞,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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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發聲明稿澄清。(記者謝君臨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