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男撞死人肇逃後還回到租屋處換裝。(圖/資料照/記者林煒傑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販毒被判刑的34歲男子鄧偉成,2017年6月14日凌晨外出時見到警察心虛,開車加速逃跑,闖紅燈撞死騎車的蔡姓肉販,車子還夾著蔡男斷腿,逃亡3公里後棄車逃逸,逃亡25小時候在淡水落網,當時不斷道歉,律師認為他坦承犯行,罹患不治之症才想吸毒緩解,事後想自殺「其情可憫」,新北地院30日判刑8年5個月。
鄧偉成當時開著賓士C32轎車,在板橋區文化路和雙十路口闖紅燈,撞飛騎車的蔡姓肉販,蔡被發現時已無呼吸心跳,右小腿斷肢還卡在賓士車上,送醫後仍不治,警方事後在台北市和平西路、環河南路找到斷肢,疑斷肢卡在賓士車上又掉落,距離車禍現場2.8公里,並在中華路、南寧路口發現賓士,但駕駛已不見蹤影,經過一天追查逮捕到人。
▼鄧偉成肇事逃逸畫面。(圖/資料照/警方提供,下同)
鄧偉成犯後還先棄車逃逸,回家換衣服,投靠中和旅館又到淡水找朋友,他落網時面對媒體鏡頭不斷道歉,說自己知道錯了,但他前科累累,2017年6月初因案要入監服刑,卻沒有報到,還闖紅燈撞死人,新北地檢署複訊後聲請羈押獲准。
新北地院審理時,鄧偉成的律師主張他因患有某種不治之症,為了要紓解痛苦,才會吸毒,事後還曾想要自殺負責「其情可憫」 ,希望能夠減刑,不過法官認為,依照現今醫術,他的症狀有藥物可以治療,並不需要靠毒品,逃亡期間友人曾勸他投案,他卻回答,「出面就死了、我要執行耶、出現一輩子都在裡面了。」
法官認為鄧偉成明顯沒有投案的意思,犯罪情節嚴重,並不能給予減刑,雖然手抄佛經,當庭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但是並沒有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因此依照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及逃逸等罪,判刑8年5個月,其中5個月可以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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