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黃俊杰教授,呼籲稅務改革,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面對台灣的稅務亂象,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研究所教授黃俊杰表示,「國家不會因為多收稅而有錢。」他表示,稅制改革要將人權的問題納入,貫徹憲法要求的以「法律」課徵人民納稅義務,而非以各種行政手段,從人民身上挖稅,應該要讓人民更愛國家,國家才會有錢。
黃俊杰認為,稅務亂象起因於行政機關忽視《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係指政府向人民課稅的依據,必須有「法律」規定才能課稅。但政府歷年以來,在各種稅法下又以更多數量的行政機關「函釋」,向人民課稅。而「函釋」的法規範效力僅為「行政命令」,位階低於「法律」,亦即行政機關以各種「函釋」向人民課稅的作法,已經違憲。
就是因為以各樣「函釋」向人民課稅,引起人民不滿,訴願、爭訟的結果下,行政機關又以更新、更多的「函釋」,繼續向人民課稅。但新函釋不僅是對舊函釋擴張解釋而已,更想當然耳的,不會推翻舊函釋的課稅依據,反而造成與人民間更多、更複雜的糾紛。自然而然,更多人民為了抗稅打進法院,出現更多稅務冤案。
此外,政府還發出「稅務獎金」鼓勵課稅行為,更加深亂象。黃俊杰提到財政部長許虞哲,許在擔任北區國稅局長時接獲檢舉課徵營所稅的案件,當年許在公文上批示「補稅但免罰」,讓檢舉人本該可從罰鍰中抽成的稅務獎金泡湯,檢舉人因而向台北地檢署怒告許涉嫌「圖利」納稅義務人,許因而遭檢方法辦。雖然許最後從地檢署全身而退,但稅務獎金已經是「部長的痛了」,也點出稅務獎金加劇稅務亂象。
另外對於超徵稅收的問題,黃俊杰舉出了幾乎每年都超收的營業稅為例。他表示,因為國稅局對營業稅的科目認定不同,造成營利事業單位與國稅局間經常會有私下協談的狀況,而由於營利事業單位為了避免國稅局再開出高額罰單,所以會接受國稅局開出的條件,這也在稅務亂象上,再加一筆。
而對於執法者,黃俊杰認為納保官不該由行政體系下的財政官員擔任,可考慮由專業獨立第三者擔任;至於稅務法官則應由具正義感、稅務專業的法官來擔任。至於遴選的方式,可由社會公正人士,如律師公會、會計師公會來推薦人選,並比照德國或美國專業遴選及實務訓練方式,以及加入合適的退場機制,這才能初步解決稅務亂象。
黃俊杰強調,「國家不會因為多收稅而有錢。」如果人民不愛國家,最後選擇出走他國,貢獻他國,那本國留下來的,都是需要被國家養的人,國家課再多的稅,也不足以負擔這些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