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苑裡鎮公所今年向中央以及台電公司爭取經費,在高鐵高架橋下一四○號縣道至苗五十線間自行車道設置跨越橋,不過才剛剛報完工,就有民眾向鎮代鄭宗國反映石頭坑溪旁的跨越橋「車道實在太陡」,而且原本說要貫穿車道,結果卻改成牽引道,鎮公所規劃工程「太掉漆」。
鎮長:將提改善方案
苑裡鎮長杜文卿坦言,的確與原本跟鎮代溝通時的規劃有出入,無法讓民眾「暢行」,已經要求鎮公所相關課室負責提出改善方案。
鎮公所表示,之前接獲民眾反映,指高鐵高架橋下的一四○號縣道至苗五十線路段自行車道,因為受苑裡溪、房裡溪上游阻斷,自行車無法暢行,公所因而向中央等單位爭取四百八十七萬經費闢建兩座鋼構跨越橋。其中,鄭宗國所指的石頭坑溪跨越橋,至頂點長六點二公尺,高二點四公尺,坡度將近四十度。
苑裡鎮公所指出,當時施工時發現該處車道太陡,所以才會改為牽引道,目前暫時研擬三項改善方案,正逐一考慮可行性。
鄭宗國說,苑裡鎮代會當時審查此案時,完全不知道要設置牽引道,多數代表都以為是直直貫通的車道,結果完工後與之前認知不符。而該處坡度太陡,連人從跨越橋往下都快衝過頭摔倒,更何況是有輪子的自行車。
鄭宗國強調,目前才剛完工,應儘快改善讓車道貫通,以免有民眾因使用而受傷。他也說,鎮公所設計工程時應該讓鎮代了解相關狀況,鎮代才能及時監督,結果等到完工才發現,鎮公所應亡羊補牢。
鎮公所表示,目前考慮的方案第一項是鄭宗國所建議,延長自行車道跨越橋往前連接目前平地的車道,應該是最有效的解決方式,但是工程必須打掉重做,所需經費較高。
鎮公所指出,第二項是徵收跨越橋旁私人土地,做局部延長讓坡度降低;第三項則將目前的跨越橋改成階梯。不過,第二項與第三項的確可能失去自行車道跨越橋「貫穿、直通」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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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鎮自行車道剛完工,地上劃設箭頭提醒坡度改變,但原規劃為跨越橋的車道因太陡而改成牽引道引發民怨,鎮代要求改善。(記者蔡政珉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