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萬華警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102年間追捕駕車逃逸的黎姓竊嫌時,意外開槍將黎擊斃,後遭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昨天開庭時,張景義仍堅持自己不是正面朝駕駛座開槍,「難道要我肉身擋車,去給車壓嗎?拿警棍去敲嗎?國家發給我槍放著生鏽嗎?保護人民的槍我當然要用啊!」且他已道義賠償家屬80萬元,希望法官判無罪。
張昨出庭時強調,他開槍是為了防止危害發生,合乎用槍時機和比例原則;庭後,法官訂於下個月9日上午11時宣判。
2013年8月13日,在西門町附近處理民眾路倒事件的張景義,獲報前往追捕拒檢逃逸的黎男,當時他朝黎男車輪連開2槍,其中1發子彈意外穿過擋風玻璃打中黎男,黎送醫不治;北檢兩度不起訴,都被高檢署撤銷發回,第3度偵查後,改認張員開槍當下未達急迫性,有過失責任,將他起訴。
-
張景義。(記者張文川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