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詐5萬助理費獲減刑 他請了1個主任、15個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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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他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考量他仍有自聘助理做選民服務,依刑法「情堪憫恕」條款減刑,但他不認罪,判他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沒收5萬1842元所得。童仲彥為英國劍橋大學碩士,現為金色力量黨黨主席,該黨致力推動合法性專區,近來經常在臉書上發文、追蹤時事,今天凌晨他還發文期盼「希望十點宣判能還我公平正義」童仲彥在擔任台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期間,假裝聘用蔡博安為公費助理,蔡提供銀行帳戶存摺、提款卡及身分證影本供童使用,童指示不知情的康姓助理製作並提出2011年10月31日、12月20日聘用蔡博安為公費助理的聘書和台北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